公共車船管理處
答:南海之星、南海之星2號風速若每秒超過15.5公尺(15.5公尺照常開航),則為旅客安全考量依規停航。本處原則每週的五、六、日、一尖峰日期則開航「南海之星2號」交通船,於每週的二、三、四為離峰日期則開航「南海之星」交通船,如有臨時更改本處會於前1日公告在各代售站及本處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