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車船管理處
答:
如果民眾想寄放物品,或是有遺失物件可於每日上班時間早上6時30分至下午21時30分至 本處總站服務台洽詢,或電洽服務台(電話:06-9272376),倘有遺失物需領取時請攜帶本人身分證或其他證明文件至本處服務台領取,請人代領時,需攜帶委託書及受託人證明文件。